政府审查力度日益加大,国际特赦组织发起“拒绝沉默”运动

马来西亚审查日趋严重,但在改革限制言论自由法律方面却停滞不前。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因此发起名为“拒绝沉默”的运动,通过建立网上平台,展示多年来被禁和审查的资料。“拒绝沉默”运动希望推动公众的意识提升,让大家了解到审查对人民造成的负面影响,通过案例展示那些自由表达观点的人所受到的攻击,以及鼓励所有人捍卫言论自由。 

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执行总监Katrina Jorene Maliamauv表示: 

“在马来西亚,针对言论自由的打压再次增加。压迫性的法律至今仍被保留,而且,越来越多人仅仅因为发表意见而遭到警方的调查。” 

“‘拒绝沉默’发起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采取行动,呼吁政府废除几项主要用来剥夺马来西亚人自由表达意见权利的法律,即《煽动法令》、《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影片审查法令》,以及《印刷机及出版法令》。” 

在政府换届后,《煽动法令》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这两项最广泛援引来不当限制言论自由权的法律常被用作对付人权捍卫者、记者,以及批评政府、王室或宗教的社交媒体用户。此外,性少数群体亦从成为政府施加限制的对象。 

5月,内政部长韩沙·再努丁(Hamzah Zainuddin)透露,政府在2020年已经展开262项有关煽动的调查,比2019年的78起调查大幅上升,而且是2018年的数字(31起)的八倍以上。此外,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当局根据《刑事法典》第500条及《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针对分享假消息的指控就展开了273项调查。8月,财政部第二副部长莫哈末·沙哈(Mohd Shahar Abdullah)在国会中为《煽动法令》辩护,称其仍然相关。 

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拿督赛夫丁·阿都拉(Dato’ Saifuddin Abdullah)指出,在2020年上半年,当局根据《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展开了143项调查,其中7起案件已送交法院审理。相比之下,在2018年初至2019年2月期间,当局只展开了47项调查。他发推文说,他的部门正研究《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但除此以外,没有迹象显示政府采取了任何具体步骤来改革该法或其他不当限制言论自由权的法律。 

 “近期,马来西亚政府建议重启反假新闻法,并让特别事务局(JASA)之下的宣传部在新名义下恢复运作,这种种迹象都让人们害怕国家将再度陷入恐惧、镇压的时代。”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执行总监Katrina Jorene Maliamauv表示。

马来西亚人是时候拒绝沉默

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发起了“拒绝沉默”运动,以夺回马来西亚的言论自由权。本运动与本地的著名人物及社运人士合作,通过媒体和社交媒体传播,集合多年来被审查和被禁止的物品,将使马来西亚人记起国内长期以来的审查制度,以及这些压迫性的法律如何被用来剥夺言论自由权和控制流行文化。 

例如: 

  • 马丁•斯科塞斯(Martin Scorsese)在2013年执导的黑色喜剧《华尔街之狼》(Wolf of Wall Street)虽然由一马公司间接供资,但讽刺的是,该电影因为使用了粗俗的语言及有性和毒品的场景而被禁播。 
  • 2013年,恩尼(Ernest Zacharevic)在新山画了两个乐高人物壁画,一个是抢匪,另一个则拎着名牌皮包。显然,市议会对这城市高犯罪率的描绘不觉得有趣,并重新粉刷。 
  • 2018年,两名LGBT社运分子的肖像被下令从一个艺术展览中移除。一名政府部长表示,“LGBT仍然是不可接受且不能被推广”。 

“‘拒绝沉默’运动向大家展示了当局如何无所不用其极地控制马来西亚人接受的资讯,以及限制他们的言论自由。从我们听的音乐、看的电影、读的书,以至在网上创作的内容,无不受影响。” Katrina Jorene Maliamauv表示。 

国际特赦组织也与本地的著名人物合作,以提高大众的认识,让大家了解到当局如何在暗地里使用法律来不当限制马来西亚人行使言论自由权。 

政府打压言论自由的力度日增,而在废除用来压制言论自由权的法律方面没有任何进展。 

与之相反,由于具有广泛的权力及任意的性质,《煽动法令》、《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及《刑事法典》的不同条款在有意的情况下被用来限制和审查对当权者的批评。这些法律并不符合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权标准,并侵犯了《世界人权宣言》第19和21条以及《联邦宪法》所载的言论与和平集会自由的权利。 

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敦促当局确保废除《煽动法令》,并废止或大幅修订那些侵犯言论自由权的法律,其中包括:《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刑事法典》的不同条款、《印刷机及出版法令》,以及《影片审查法令》。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也呼吁政府批准《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其他人权条约,以便马来西亚进一步遵守国际标准。 

“纵观我国历史,当权者经常骚扰和恐吓人权捍卫者,镇压异见,抑制批判性思维,扼杀媒体,让马来西亚人活在恐惧的氛围中,”Katrina Jorene Maliamauv说。 

“所有马来西亚人理应有权自由思考、探索、创作、分享、争取和表达自己的意见。我们多次站起来反抗压迫,想办法表达自己的意见;我们必须夺回我们的权利,拒绝沉默。” 

附件:2020年侵犯言论自由相关案例 

34日:在政府换届后,至少20名社运人士因参与和平抗议而被当局以《和平集会法令》调查。那些被查问的人士包括人权捍卫者安美嘉·斯仁瓦山(Ambiga Sreenevasan)和推动改革选举制度的团体净选盟的主席范平东(Thomas Fann)。此外,人权捍卫者法蒂雅·纳瓦多日先因为在社交媒体上发文呼吁人们加入抗议活动而被当局根据《煽动法令》调查,今次也受到警方查问。 

327日:20岁的店东努莎希·穆赫德·米斯瓦(Nurshahira Mohd Mizuar)被警察以《行动管制令》(Movement Control Order)下令回家后,涉嫌在面子书发文侮辱警方,被判罚款10,000令吉和监禁3个月。后来,她获得缓刑。 

54日:《南华早报》(South China Morning Post)记者塔丝妮·苏古马兰(Tashny Sukumaran)因为发布有关移民局在吉隆玻搜捕行动的推文,被当局根据《刑事法典》第504条及《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查问了两个小时。 

58日:当局控告企业家拿督三苏巴林·伊斯梅尔(Datuk Shamsubahrin Ismail)违反了《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和《刑事法典》,原因是他在社交媒体发文,批评政府起诉不遵守行动管制令的人。 

520日:国会议员泽维尔·贾亚库玛(Xavier Jayakumar)因为批评政府将国会会期减至一日,被当局以《煽动法令》调查。 

610日: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entre to Combat Corruption and Cronyism)的创始人兼总监仙蒂娅·加布里埃尔(Cynthia Gabriel)发文告批评现政府的组建方式后,被指违反了《煽动法令》及《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并受到当局查问。另外,国会议员西华拉沙·拉西亚(Sivarasa Rasiah)也受到警方查问,起因是他在去年11月为被怀疑是淡米尔之虎组织(Liberation Tigers of Tamil Eelam)支持者的人被捕一事发表声明。 

614日:电台主持人张家扬(Patrick Teoh)涉嫌在面子书上发文侮辱柔佛州王储,被控违反了《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 

69日:部落客蒂安·阿都拉(Dian Abdullah)发文批评首相和国王后,被控违反了《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及《刑事法典》第505(b)条,并面临最高3年监禁。 

73日:在发布有关移工在新冠疫情期间政府封城受到的待遇后,国际媒体半岛电视台的7名工作人员受到警方调查。其中5人被下令30日内离开马来西亚,并在申请工作签证续期时遇到困难。此外,当局也对报道中提到的移工雷汉·卡比尔(Rayhan Kabir)展开围捕行动,在拘捕他之后将他扣留并驱逐出境。 

77日:非政府组织“难民的避难所”(Refuge for Refugees)创办人柯玉莉(Heidy Quah)在面子书发文讲述有关移民拘留中心的境况后,被警方查问。柯因为有关帖文收到恐吓信息,但没有任何部门就这些信息展开调查。在此之前,人权社运分子东姑·艾玛·祖丽雅娜(Tengku Emma Zuriana Tengku Azmi)也因为批评政府对待罗兴亚难民的方式而在社交媒体上收到恐吓信息,但当局没有就此采取行动。 

713日:《当今大马》的主编颜重庆(Steven Gan)因读者的5条评论涉嫌批评马来西亚司法机关而被控藐视法庭。政府称,根据《证据法令》第114A条,新闻媒体可因为他人在其网站上发的评论被追究责任,因为他们被假定为发布评论者。 

115日:学运组织马大新青年(University of Malaya Association of New Youth)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批评国王在君主立宪制中的角色后,被警方调查,9名学生被查问。另外,社运人士黄彦铬(Wong Yan Ke)在拍摄警察突击搜查一名马大新青年领袖的家后,被控违反了《刑事法典》第188条。